多米体育中国90年代以来兴起的农外就业和打工经济,不仅带来了农民工群体和返乡自主创业群体,也带来了并不能被完全界定为这两类群体的农村出身者。“保姆”是这一群体的典型代表。但为数不多的既有研究往往着眼于保姆的“弱势”和务工动因。本文的研究则发现保姆未必“弱势”。通过促成城市私人资源的农村流入,保姆及其类群体也有可能借助与服务对象的关系纽带,享受一般城市中产阶级的生活条件和待遇,为扎根在农村的家庭圈网络向城市扩张提供了一种可能。在起到城市私人“富余资源”再分配作用的同时,城市中产阶层的私人资源也被这些伸长的农村家族圈网络所吸噬。
对于中国90年代以来兴起的农外就业和打工经济,目前研究者大多集中观察的对象是受雇于他人、从企业主那里取得工资收入的农民工群体,或者自主创业、经商致富的农村出身者。对资源的农村流入,也主要着眼于研究来自于城市雇佣经济的物质资源流入多米体育,以及来自于政策行政的项目资源流入。本文所要考察的资源的农村流入,则着眼于日常生活资源,观察对象是并不能被完全界定为从企业主那里取得工资收入的农民工群体,或者自主创业群体的农村出身者。“保姆”是这一群体的典型代表。
然而,目前学界从城乡关系的角度对“保姆”这一群体所进行的社会学研究并不多见。仅有的较为突出的研究,包括周建新、周大鸣的论文《保姆的群体特征研究——中国东南沿海散工典型个案研究之一》,以及何万莉的研究《青年保姆务工动因的社会学分析——以福州市个案为例》。
前者的研究,通过对广州和深圳两地保姆的口述访谈,从保姆的工作性质和个性特点、年龄构成、务工原因、婚姻家庭、雇主关系、社会网路六个方面分析了保姆的群体特征。这一研究指出了保姆作为一个纯女性从业群体的“性别集聚效应”,但看似面面俱到的分析,却落脚在对保姆“弱势”和“弱性”的强调上。比如作者指出:有些老人性格怪癖,又挑剔,很容易对保姆造成心理上感情上的伤害;保姆容易成为财物失窃的怀疑对象,人格尊严容易受到侮辱;保姆有可能成为雇主性骚扰的对象。后者的研究,则着眼于从社会学的理性选择理论分析保姆务工的动因,并指出保姆务工的行为是生存理性、经济理性和社会理性共同作用的结果。
本文却发现,出身农村的保姆未必如上述研究所指出那样处于“弱势”地位,相反还体现出某种“强势”。本文一方面同意既有研究中对保姆务工动因的分析,另一方面又将着眼点聚焦在“保姆”及其“类群体”通过城市私人资源的农村流入所表现出的对当代中国城乡关系的另一种表达上。
所谓城市私人资源,在这里笔者是将其作为与公共资源相对的概念而使用的,包括附着于城市居民个体的个别权力,以及以属于城市居民个体所有财产的形态所表现出来的物质资源。本文所谓的“农村流入”中的“农村”不一定是空间概念,也可能是“农村”的代表者,即定居于农村的个体。
笔者对与案例相关的地名和人名都做了匿名处理。本文个案中所体现的矛盾冲突及其表现逻辑,与以往对于乡土社会农民行为方式和社会构造的研究能够形成呼应,并为学界理解进城的农民出身者的社会关系连带,以及现代中国的城乡关系方面提供一个可参考的注脚。
“保姆”这一职业在建国后的城市一直存在。在湖北省武汉市,从时代开始,“保姆”就存在于居住在与部队有关的“单位”大院中的团级以上的不少干部家庭中(只有干部才有家庭。普通战士是禁止结婚的。在若干年内没有得到提拔的战士,在复员退伍后,才可以结婚)。当保姆的人,通常是出身于周边农村的女性。由于所服务的家庭与军事单位有关,要成为保姆,必须经过单位的严格政治审查(“不是想当就能当的。要是招进来个特务怎么办?”)。由于单位中工作的干部夫妇经常忙于事务,出差频繁,单位会为干部家庭选派保姆。有时对一个家庭会选派两个保姆,一人负责照顾干部子女,一人负责料理家务和做饭。保姆的工资,由其所服务的干部家庭支给。
90年代中期以后,保姆大量来自城市的下岗工人。寻找保姆的渠道,也多是通过私人关系相互介绍。如今,除非家里有困难,当保姆的城市出身者已极为稀少,取而代之的是进城谋生的农村出身的已婚女性,她们已经在农村组建了各自的家庭。而当下保姆的供给渠道,是“中介机构”与“私人介绍”并存的状态。
通过中介机构(中介机构除了介绍保姆,还负责介绍“钟点工”和“菲律宾女佣”(略称“菲佣”)。中介机构为了赚取中介费,往往每隔一段时间就故意调动为某一城市居民家庭服务的钟点工。每调动一次,城市居民家庭就需要重新支付一次中介费。当然,也存在钟点工在工作一段时间后,绕开中介,直接与城市居民家庭联系的情况。“菲佣”一般可以总揽城市居民家庭的儿童双语教育、家务打扫和做饭。她们经过了专业培训,但雇佣价格高昂。一般是等中国当地市场有了某个客户需求,中介机构才从菲律宾调派人员)找保姆,需要支付中介费。中介机构会通过不同的支付价位,安排不同条件的保姆。需要保姆的城市居民,也会根据各自的家庭需求,选择支付不同的价格。
比如对于武汉市某军工单位的一个50多岁的男性同事来说:“他只是需要保姆照顾姐姐一段时间,等姐姐身体恢复,能动了,就不需要保姆了。付了600块。要是有老人,需要常年照顾,就付1000块管一年。要是不满意,中介负责换。钱付得多,也会优先让你挑。当然,不同的中介公司,价格也不一样。”(武汉市某军工单位退休干部王SZ次女语)
虽然通过中介公司请保姆,需要支付中介费,但这笔费用能够避免城市居民与保姆之间产生责任纠纷。比如保姆在工作过程中出了安全事故,中介机构可以为城市居民承担责任。另外,如果城市居民不满意保姆的工作,通过中介与通过熟人关系相比,更便于在对保姆不满意的情况下对保姆进行撤换。
在对湖北省武汉市某军工单位职工的访谈中,笔者收集到了关于保姆“小汤”的详细口述资料。在就这个事例具体分析保姆与城市私人资源的农村流入之前,这里首先需要对这个事例的主角“小汤”及其成为保姆的过程进行概述。
小汤,1953年生,黑龙江人。初婚嫁入黑龙江某农村,以能干著称。初婚的丈夫是村干部,生有一子。小汤因“能干”,被调派出外学习。当她学习完后回到农村,有村民向她反应她丈夫出轨。她很生气,就一气之下与丈夫离婚,独自到北京工地打工,负责给工地人员做饭。亲生儿子判给了初婚丈夫。一天,她突然非常思念已经离婚的丈夫,悲愤之下想去跳塘自杀。工地工友李华救了她。她觉得李华对她很好,就和李华结婚。李华是武汉市郊黄陂区袁湾村人,离过婚,已有一个儿子李刚。
自从小汤离开了黑龙江的农村,就一直没和娘家联系,家里人以为她死了,除了她一直保持联系的她弟弟。她弟弟为她保密,没把她的动向给家里其他成员透露。与李华结婚后,小汤开始了独自在湖北省武汉市的打工生涯。90年代,她在武汉市做过电动三轮车(本地俗称“麻木”)的运客生意。后来武汉市取缔了电动三轮车的运客行业,她便在武汉市某单位的小区内当清洁工,与小区内的居民熟了起来。那个年代,城市居民寻找保姆都是通过熟人介绍。当小汤得知小区内某居民家有老人,需要保姆照顾,于是“自荐”,开始当保姆。小汤的保姆工作得到了老人儿女的高度认可。
不久后,老人去世,小汤心里难过,就决定不再给别人当保姆,暂时回到了黄陂农村。此时,与老人的女儿万F有同事关系的王L的母亲路JH(单位退休干部)查出患有帕金森氏综合症,需要雇请保姆照顾。于是万F将小汤推荐给了王L(王L父母皆是单位退休干部。王L是家中长男,1958年生。长男、长女、次女、三女在武汉市同一系统的不同单位供职,皆已成家,与父母别居)。王L得知小汤去向,驱车到黄陂农村,努力通过让小汤了解要照顾的老人是退休干部、和小汤一样是东北人等等理由,说服小汤继续当保姆。小汤难以推辞,只好从命。
2001年,小汤开始照顾王L的父母,主要照顾其患病的母亲路JH。小汤经常给老人唱二人转,逗哄老人开心。一向爱干净、衣服不让他人随便穿的路JH,把自己的衣服都让给小汤穿。小汤的到来,大大减轻了老人的子女在单位工作之余照顾老人的身体和心理负担。
在袁湾村,从外地来的小汤并没有被分得土地。2003年,袁湾村开始了一项旅游开发项目,因此重新调整土地。小汤如果要被分得土地,需要回黑龙江出身地处理户口迁移和身份证变更问题。路JH也劝小汤回去,说应该看望还健在的母亲。于是小汤通过与弟弟的联系回到了娘家,重新与娘家其他成员取得了联系。此时小汤得知,自己的亲生儿子成了村里的地痞,成天赌博、抽烟喝酒,娘家人为了保护她,劝她不要认她那个儿子。
2004年,路JH去世。由于老人的子女都认可小汤照顾老人的能力,小汤于是继续作为保姆照顾王L的父亲王SZ至今。
自从小汤重返东北娘家,娘家人都知道了她在“高干家里”当保姆,这在村里是件极有面子的事情。国家规定退休干部在退休期间,领取较高额的退休金,并享受干部待遇的住院病房和医疗服务,治疗费用可以报销。于是小汤的娘家人,包括小汤本人在内,都纷纷从她所服务的“高干家庭”取得利益。
以上详细说明“小汤”的家庭背景,以及“小汤”与老人所在家庭的关系,对于下面进一步说明“小汤”事例中“城市私人资源”的具体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城市私人资源的农村流入”就是在此基础之上而发生的。
将“小汤”事例中所体现的城市私人资源的农村流入进行整理,可以归纳出以下8种城市私人资源的农村流入方向。需要再次说明的是,本文所谓“农村流入”中的“农村”不仅是空间概念,也指“农村”的具体代表者,即长年定居于农村的个体。
2003年,小汤的母亲在病故前夕,从东北来到武汉,在老人家里住过半个月。
2005年在村里需要盖房子,托小汤找王SZ借钱。2006年,妹夫车祸身亡。妹妹到武汉找王SZ借安葬费,并在老人家住了一星期。
2015年,侄儿来武汉卖苹果,王SZ的三女婿给他租了场地,但场地费他却不出,让三女婿非常生气。侄儿要提供一辆车到处运苹果。王SZ长子把刚刚修理过、准备让给次女继续使用的轿车借给了侄儿。同时,王SZ的子女都在各自单位动员私人同事、朋友关系去购买,帮助他卖苹果。最后他挣了几万元。王SZ的子女没有要他的钱,只是象征性地收了他送的两箱苹果。
“后来他可能尝到了甜头,以为苹果好卖”,开着车去江苏卖苹果,“却没想在武汉都是我们帮他卖的,在江苏又没人帮”,就亏了。他甚至交不起油钱把车开回武汉。王SZ通过银行卡汇钱给他,他才开回了武汉。
后来,小汤的侄儿把车开到了山东做生意,再也没把车开回来。王SZ长子很生气。小汤于是让她侄儿把车钱汇给了王SZ长子。最后王SZ长子称只收到了3000元。
2017年,侄儿结婚,要盖房子。小汤的弟弟来武汉,找王SZ要5万元。王SZ说只有3万。小汤的弟弟又哭又闹。王SZ说“只有这些钱,没办法”。小汤的弟弟就把钱收了。这件事王SZ没有告诉其长子、长女、三女,只对其最信任的次女说过。笔者是从其二女口中得知此事。
2015年,侄女到武汉市江汉街摆地摊卖化妆品。后来侄女希望在街上开个餐馆,需要资金。小汤来找其关系处得相对最好的王SZ的次女,请求银行贷款帮助,由于次女也是另一个单位的职工。次女认为和小汤的侄女关系太远,找借口推脱了请求。于是小汤又找王SZ借了钱。据说餐馆开始营业后,侄女“觉得累,不挣钱,想家,又不搞了”,回到了东北农村。
2017年,小汤再婚后的儿子相亲。小汤从王SZ的抽屉里拿了5000元,扛了一大袋子糖回去,“要去女孩家村子里撒糖提亲”。“要等对方回话同不同意把姑娘嫁给你。女方要是同意到小汤家去,女方去了男方村里,男方也要给自己的村里人撒糖。”“家里从上到下、里里外外全部要翻新。彩礼先说给20-30万。但因为小汤要重新盖房子,小汤就说能不能给10万彩礼。小汤没想到,女方家居然同意了。女方长得很漂亮,但女方弟弟智障,从来就是姐姐带大的,就一直跟着姐姐。小汤说,提亲过程中,女方家长也没有出现。应该身体也有问题,所以彩礼低。小汤说,就这样算了,是个女的就行。”
王SZ次女和三女分别于2007、2012年搬家,把不用的家具都给了小汤。王SZ子女家的孩子穿剩下的衣服,也都给了小汤。
2013年,王SZ长女给王SZ买了烙饼用具。没过多久,小汤说不好用,就拿回自己在袁湾村的家里了。
2014年,小汤在照顾王SZ住院期间,检查发现自己的子宫在恶性病变的临界线上,于是进行了手术,手术费是王SZ付的。为此退休管理办公室(略称“退管办”)调查了王SZ的明细,怀疑王SZ让他人冒用自己的治疗资源,给小汤报销了医药费。
小汤屡次邀请王L开车送其父王SZ到袁湾住几天,也邀请王SZ的子女及子女的孩子“去村里玩几天”。袁湾的村民几乎都知道,小汤在一个“高干”家做保姆。王SZ及其亲属的入村,对于小汤来说,是一件极为有面子的事情。王SZ每次入住袁湾,都会带很多药去。借此之便,小汤会把袁湾村书记要吃的药,也让王SZ一并从医院开出来。
首先,作为保姆,小汤本人有其特质。换句话说,并不是所有农村妇女都能成为保姆,也并不是所有保姆都能形成如此之广的人际网络,从而从城市调动如此之多的私人资源流入农村。
小汤“能干”。不论是在其出身地黑龙江省的农村、她后来嫁入的湖北省农村,还是被小汤服务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们几乎一致如此评价她。豪爽、能吃苦的个性,使她能够迅速将一个陌生的环境转化为一个熟人的环境。
“只要你说找‘那个东北人’,这院子里的人(笔者注:指城市单位的社区),她那的十里八村的人,都知道是找谁。”
“(小汤)刚到那个湾子(笔者注:指袁湾村)很可怜,人生地不熟,话也听不懂。但谁都不干的活,她去干。对村里的老人都很好。村里有些做儿女的,自己盖楼房,让老人住在窝棚里。有个聋子老人是她邻居,儿女不管,她做饭给老人吃。她也做饭给其他老人吃。她是北方人,会做面食,包饺子、烙饼、蒸馒头,南方人觉得好吃,都去她堂屋里吃饭。农村人喜欢串门,她那个堂屋也不锁。别人家摘了菜了,或者打渔了、杀猪了,都往堂屋里送。男女老少都有。那次我去她那村子,那天正陪老人看电视,忽然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堂屋里多了一筐草莓。小汤就说这肯定是村里谁谁谁送的。”
“李华家劳动力少。他(笔者注:指李华)又小又瘦,父亲很早去世,有两个姐姐,家里没有能干农活的。他们家原先在村里抬不起头。到现在都是,只要小汤不回去,就没人到他家去。”
在城市,小汤经常在她所服务的老人所在的单位社区里,与退休工人职工打麻将,也经常带老人在社区里散步,因此在社区里也是尽人皆知的熟人。同时,由于经常为老人办理出院、住院、转院手续等,小汤不光熟悉各种办理事务的程序,也成为了几个医院系统的熟人。小汤对医院系统的手续、与医院医生的私人情感关系的驾驭程度,大大超过老人的子女。这就增加了老人对小汤的依赖。老人身体有突发状况时,首先选择求助的对象是小汤。
“我们要是插手,老人会说‘你们懂什么’。对那些手续我们确实也不懂,对医院那些人也不熟。”
当然,这些人际关系的延伸扩展,除了与小汤个人性格有关,也都与小汤长期服务于同一个家庭(圈)有关。这种长久关系得以维持的原因,一是因为老人长寿,一是因为小汤“能干”。小汤与老人的关系,是其他所有人际关系得以形成和扩展的“根本关系”,也是城市私人资源得以大量输入农村,甚至服务于农村社会关系的维系的“根本关系”。
其次,作为接受保姆服务的城市居民,王SZ一家属于与部队有关的军工单位系统。当然住在单位社区的城市居民,只是城市居民中属于中产阶层的一部分群体,但这一群体却具有其代表性。
从武汉这座省会城市的发展来看,其本地的文化底色基本是帮派结社、团伙组织氛围浓厚的底层码头工人奠定的。在建国后的政权建设过程中,大量属于外来人口的军属、干部、知识分子在当地形成了被称为“单位”的职住一体的组织。这一群体的文化水平、修养素质与本地人口有较大差距。因此建国后在“单位”中从小生活和成长的一代人(笔者暂且称之为“单位第二代”),与“单位”之外的本地人口有着较大的文化心理距离。“小时候不会随便到大院外面去,觉得院子外面都是坏人。觉得武汉本地方言是低俗一等的‘乡里话’、‘歪馆子话’。”
“单位第二代”对农村和农民形成了一种“俯视”的视角,即使“知青”下乡运动也没有让他们将这种“俯视”转变为“平视”,相反让他们增加了更多“俯视”的理由,比如对农村的“肮脏”、以及对“七大姑八大姨”的繁琐亲属连带关系的抵触。
“单位第二代”的这种“俯视”视角和文化心理的距离感,也延续到对保姆的态度上。在小汤到来之前,王SZ一家也找过好几个保姆,都干不长久。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觉得她们打扫屋子,怎么打扫都还是觉得很脏,好像她们打扫不干净”。在这一方面,小汤算是一个例外。
然而,他们虽然惧怕和抵触农村繁琐的亲属连带关系,如今由于请来了农村出身的保姆而身不由己。
“他们总是说下次挣了钱还,但你还指望她还吗。这么多次借钱,从来就没还过!她的亲戚借钱做生意,说做起来还,我怎么知道她做没做起来。他说要还,你怎么可能指望还!”
“单位第二代”一方面表示着对这种本来属于自己的钱财、物品纷纷不再属于自己支配的无奈和不满,屡次下决心要更换保姆,但一方面却又因为老人(“单位第一代”)对某个保姆的高度依赖,以及通过自己单位同事之间对种种“请保姆”事例的口耳相传和信息共享,所形成的“能照顾好老人的保姆难找”的印象,而不得不一边“热心”地怀着“支援农村”的心情答应保姆的请求,一边又时时戒备着他们与保姆关系、特别是丧偶男性老人与保姆关系的进一步升华。
当然,不善交际、服务能力一般的保姆,不会形成上述案例那种广泛的社会关系资源网络,也不会带来家庭圈关系和资源的交错嵌入,城市私人资源的农村流入量也会少很多。但保姆所促成的城市私人资源农村流入的基本机制,仍然是相同的。医院陪护,以及城乡结合婚,可以说是这一基本机制所演绎的其他形式。
上述“保姆”案例代表了城市私人资源农村流入的典型表现形式。从以下将要介绍的医院陪护、城乡结合婚的事例中,我们也能发现与“保姆”案例中的基本机制相类似的逻辑结构。
“医院陪护”的构成群体基本是农村已婚女性。目前尚无以“医院陪护”为对象的中介机构存在。要成为“医院陪护”,必须与医院系统的某个工作人员(比如同为农村出身者的医院保卫科的保安)有私人关系。该工作人员通常是“医院陪护”在医院与病人及其家属遇到纠纷时的保护伞,甚至是暴力后盾。每个“医院陪护”的服务区域,是按照科室(内科、外科、老干部科等)或者楼层划分的。由于“医院陪护”并不是医院正式体制内的工作人员,这种划分便也具有非正式、不成文的特征。
和“保姆”负责全方位照顾不同,“医院陪护”主要负责的是住院的老人,一般不用到服务对象的家里去。“在医院有医生、护士照顾病人打针,医院陪护不用管,在走廊跟别人聊天。她们只需要吃饭的时候去医院食堂打饭,用病人的钱。病人家属来看望,拎的吃的,都被他们吃了。老人自己病了,想着也无所谓,(医院陪护)吃了就吃了。”(王SZ次女语)按照目前的市场价格,保姆一个月的工资是3000-4000元,而护工一个月6000-7000元。据说,许多人宁愿当医院陪护,而不愿当保姆。
这里将以笔者访谈所收集到的医院陪护“小刘”的案例为线索,展现“医院陪护”所表现的城市私人资源的农村流入。
小刘照顾的老太太没结过婚。老太太把小刘带回家,“为了有个伴”。老太太生活还能自理,因此并不需要小刘为她做什么。每天小刘仅仅需要去买菜,老太太做饭,和小刘一起吃。
前文“保姆”事例中出现的小汤,在王SZ住院期间,认识了小刘。2017年,小汤需要回袁湾村为再婚后的儿子相亲,就与王SZ及其子女商议请小刘来顶替几天,并称谈好了价钱,一共付3000元。王SZ的子女本来约定周日与小刘在王SZ家中见面,但等了一天,小刘并没有出现。周一,王SZ的子女开始各自上班。据王SZ说,小刘是周一下午到的家中。周二晚,王SZ打电话给次女,抱怨小刘干得不好。周三,次女抽空赶往王SZ家中,要辞退小刘,却与小刘发生了争执。
“我去看,一个五大三粗的(女人),把我吓得寒毛直竖。不让她干了,她却不走,说给她的钱少了,要给3700元,说是规矩,当医院陪护都是这么多。打电话给小汤,小汤也骂她,说她反悔。她就指着姥爷骂。我说你有什么资格指着老人说话,你是不是市场上顶级的陪护要拿3700,连个白菜都炒不好,老人都不满意,好吃懒做,还想要最高的钱。(王SZ告诉我说她)白菜都炒不好,在沙发看连续剧,嫌冷还拿着被子取暖。本来用来蒸川贝治疗咳嗽的梨子,她不给姥爷做,自己把梨子削了吃了,又自己去拿苹果吃。(王SZ)说她,她根本不理你。”(王SZ次女语)
“那天晚上剩的饭不够两个人吃,(小刘)就说你(王SZ)吃了饭我(小刘)就没有了,你去吃面包吧,或者你吃饭、我吃面包。(王SZ)说面包是半夜饿了才吃的,而且是给糖尿病人的特制面包。[王SZ是糖尿病人]最后,(王SZ)吃了饭,她煮了面条。”(王SZ次女语)
“(小刘)和我吵架说,‘当医院陪护舒服得很,到家里来还要拖地做饭,还说我什么都不做’。最后她走的时候又说,‘我到这里还要抹桌子扫地。我炒的怎么不好,我炒的连皇帝都吃。像你们这种要求,以后找不到保姆的。小汤也那么大岁数,还开过刀[因子宫病变],她能干多久’。”
后来,次女叮嘱小汤,以后不能再“瞎请人”。这件事情发生后,小汤再要回村办事时,就让自己的弟弟来照顾王SZ。当然王SZ也并不满意小汤的弟弟的服务。王SZ会打电话给小汤说“你快回来吧!再不回来我就要死在这里了”(据小汤的描述)。
以上事例,虽然描述的是医院陪护临时顶替保姆之职所发生的故事,但小刘的行为和言语,也从反面刻画出医院陪护的日常形象。同时,据多位王SZ次女的同事的描述,小刘在顶替保姆期间的所作所为,也是大多数保姆在城市居民家中服务时极易出现的现象。
与仅仅取得约定的工资收入的农民工不同,从上述事例中可以看出,医院看护和不少保姆在城市的消费并不一定使用他们的收入所得。他们吃住在医院或者服务对象的家中,通常情况下,服务对象的家属无法时时刻刻监督他们的行为。因此,与其他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相比,作为医院看护或保姆的农村出身者,把本应该自己支付的日常生活费用转嫁给了城市居住者。换句话说,这些农村出身者在城市的日常生活,不是靠农村的家庭为他们支付生活费,不是靠企业经营者发放的工资而维持,而是靠某些特定的城市居住者直接供给。他们在城市的生活,表现出了收入不低、支出极少的特征。
在这些事例中,我们并没有明显地看出如前一部分所描述的明显的“城市私人资源的农村流入”。然而,如果我们意识到,医院陪护或大多数保姆,都是在农村成家了的已婚妇女,都是最终归属于村落社会、临时出来谋生的村庄社会的代表者,则我们也可以认为城市私人资源流向她们个人,也是流入农村的一种方式,只不过发生资源转移的空间临时在城市而已。
随着打工经济的兴起,以及高等教育的普及,城市出身者与农村出身者结合的婚姻案例逐渐增多,对于此类婚姻生活中所表现出的诸多问题,也成为经常为人们所议论的话题。下面围绕笔者所访谈的军工单位某职工向笔者所述的其好友“小苏”的案例,对“城乡结合婚”中体现的城市私人资源的农村流入做一说明。
小苏是个孤儿,城市出身,现为武汉市一所小学的语文老师。丈夫农村出身,现为武汉某大学老师。大学为他们分配了房子。然而,“他们(小苏的丈夫的亲戚)以为他(小苏的丈夫)在城市混得好,都想来沾光”。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却需要应对来自丈夫亲戚的“没完没了”的求助:
②亲戚来武汉市看病,还要求住协和、同济这样的好医院,住院要几十万,由小苏和丈夫负担了费用。
⑤村里一般村民办婚礼,丈夫母亲需要随礼,也进城来向丈夫要钱,“50~60万花进去还不够”。小苏对丈夫的母亲说:“要是想让你儿子多活几年,你就消停一点。”
城市出身者在日常生活中,与亲戚的往来没有农村频繁,往来所涉及的亲戚的辈分范围也不及农村出身者广,因此亲戚关系相对简单。虽然在上述事例中,小苏是个孤儿,因此几乎没有亲戚关系,属于极端案例,但当城市出身者与农村出身者结婚后,这种夫妻各自原生家庭的“家庭圈”的不平衡,总是多多少少会成为婚姻矛盾的激发点。
与讨论“保姆”时所引述的案例一样,在上述案例中,我们同样可以清晰看出城市私人资源向农村的流入。当农村出身者与城市出身者结婚,并在城市定居,农村出身者在城乡人际关系构造中的结构性位置,就相当于第一部分讨论的“保姆”的位置,成为了农村社会关系网向城市扩展的据点。如果在城市定居的当事人拒绝或者回避这种私人资源的农村流动,就会被农村社会关系网中的人扣以“瞧不起人”、“忘了本”的道德的帽子,使当事人在道义上处于不利地位。特别当社会关系网中存在血缘关系者的时候,这种道德批判对当事人会构成更大的压力,使当事人难以推脱掉向农村输入私人资源的“义务”和“责任”。
当然,这种情况不仅可能出现在城市出身者与农村出身者的结合婚姻中,也会发生在定居于城市的农村出身者夫妻的婚姻中。
与生活于城市社会底层、干着城市人不愿干的工作的农民工形象不同,作为保姆、医院陪护的农村出身者,有可能借助与服务对象的关系纽带,享受一般城市中产阶级的生活条件和待遇。另外,不论是保姆、医院陪护,还是结婚后在城市定居的农村出身者,他们的存在都意味着为扎根在农村的家庭圈网络向城市扩张提供了一种可能。同时,这也意味着,作为保姆或医院陪护服务对象,或者作为农村出身者婚姻对象的城市居住者的相对简单的家庭圈,被迫裹挟着卷入农村关系网。换句话说便是,城市中产阶层的私人资源被这些伸长的农村家族圈网络所吸噬。
在一定意义上说,这种城市私人资源的农村输入,也许可以起到城市私人“富余资源”(比如不用的衣服、家具等)再分配的作用。在国家政策强调通过行政手段平衡城乡发展差距的同时,这种民间社会自发产生的私人资源的农村输入,也作为支流发挥着平衡局部城乡发展差距的功能。
然而从另一个角度讲,将私人资源流入农村的城市居民,主观上并不都是愿意如此而为的。他们的行为选择,在很大程度上是被老人、或者被农村社会关系网的道义责任所捆绑的。基于这样的处境和体验,他们往往会在与其他农村出身者交往的同时,戒备这种交往关系向更私人、更密切的方向发展,以避免“一旦被缠住,就脱不开身”。
对于他们的下一代(笔者注:由于城市单位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单位第二代”的下一代基本都是独生子女),他们会更加在意婚姻对象的选择问题,强调“门当户对”的重要性。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更加“视子如命”,况且在日常生活中,他们已经听到了太多“被七大姑八大姨缠住”而处境“悲惨”的故事。“父母不可能陪你一辈子。(孩子)找个农村的对象,过那么悲惨的生活,我们怎么甘心!”
城市出身者的父母清楚知道在城市买房的不易,也能够预想将来独生子女养老的负担之重,于是纷纷产生“老了就进养老院,不为孩子增添负担”的想法,极力减弱代际回馈责任。然而与此同时,农村出身者的父母及其他村落社会关系网中的人,却仍然保持着“村庄利益共同体”中“均贫富”的传统意识和行为习惯。从对这一现象的观察出发,我们将获得对“打工经济”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所带来的社会问题的另一种认知。